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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耐火材料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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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耐协发 办字 [2015]41号

关于继续开展耐火材料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在我国经济社会新常态下,增强行业信用意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建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保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据国办发(2007)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经商务部、国资委批准,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于2011、2012、2013年先后组织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为了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协会会长工作会议及秘书处扩大会议关于2016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协会决定继续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1、凡主营商品属于本行业范围内,依法登记并首次参加信用评价的协会会员企业(含港、澳、台会员企业);

 

2、已经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但评价期限已超过三年的企业;

 

3、主营业务属于耐火材料行业、并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非会员企业,需加入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后方可申请参加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二、时间安排

 

1、自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为参评企业申报时间;

 

2、2016年6月1日至7月15日,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完成《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

 

3、2016年7月下旬,行业专家组、信评办初审及信评委审核;

 

4、2016年8月上旬,评价结果公示;

 

5、2016年8月下旬公布最终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国资委备案,颁发牌匾、证书进行宣传推介。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中国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向信评办提交《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可直接进入中国耐材之窗网首页“中国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专栏(中国耐材之窗网址:www.fm086.com),下载并填写,加盖公章与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用A4纸一式两份),邮寄至协会信评办(协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协会信箱:acri1990@126.com

 

四、评价程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信评办组织专家工作组对《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意见提交信评委审核。经信评委审核批准后,将评价结果上报商务部和国资委备案,并在上述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

 

五、评价费用

 

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的统一规定,首次申请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单位,需交纳费用10000元。已经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但评价期限已超过三年,而且没有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复评的企业,需重新参评,参评费用为5000元。该项收费用于专家评审费、第三方评价机构费用、公示费、证牌工本费等。

 

申评单位在邮寄申报意向书的同时将有关费用汇至中国耐材行业协会

户 名: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东四北支行

帐 号:11190101040006039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建雄(13910303762) 李萍(13641029410) 刘紫萍(18519850762)

电话/传真:010-65282090 电子邮箱:acri1990@126.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院主楼226室 邮 编:100711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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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耐火材料 耐火材料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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